本报讯 “突发性疾病不能耽搁啊!总不能忙着办医保手续而不去‘救命’?!”这是七里河区阿干镇一位参保居民发出的无奈。连日来,市民评代表、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进驻市医保局,倾听参保对象对该局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对医保工作的建议。
一些参保居民反映,根据规定,参保居民因病需要住院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医保证、住院证和所在社区(学校)开具的住院介绍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参保居民因病就医首诊必须在定点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院,住院治疗后再视病情逐级转诊,否则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予支付……“突发性疾病根本来不及办手续,尤其是双休日或下班时间甚至深更半夜,到哪儿找人去办?”参保居民还说,小病可以先去二级医院诊治,但是像突发性心脏病、脑溢血等,肯定是就近抢救,而且很多情况下要叫救护车,没办法往二级医院跑。可是,这样就无转院证明,造成了医疗费用报销难。“办手续就得耽搁病情,但不办手续去‘救命’又没办法报销,是先办手续还是先‘救命’?”参保居民对此感到很烦恼。
参保居民呼吁医保部门能对现行规定适当进行调整,尝试对突发性疾病采取先入院再补办手续的办法,以解除参保居民的烦恼,让医保惠及更多的市民。
[稿源:兰州晚报]
[编辑:魏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