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自制“炸弹”吓行人
——惊动省公安厅的庆阳7·29炸弹案告破
记者昨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惊动省公安厅的庆阳7·29炸弹案,目前已经水落石出。原来,这枚惊人的“炸弹”是当地一名初中生为了吓唬过往行人,受电视节目启发,用所学物理知识自造炸弹,以检验自己的造弹水平。
楼梯上发现爆炸装置
2008年7月29日12时,庆阳市华池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元城镇土管所临街二楼楼梯台阶发现一爆炸装置,要求查处。接警后,庆阳市华池县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局长李庆阳任组长,刑侦、治安、元城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案组,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工作。而此时,元城镇物资交流大会正在进行,爆炸装置所处位置位于主街道临街土管所出租房楼梯口,街道过往群众近万人,一旦装置爆炸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经过专案组拍照分析,该爆炸装置为一件制做较为精细、专业的爆炸装置,有电路板、电线、四根用来内装炸药的纸制圆筒,且一头用卫生纸填塞。经专案组细致分析,该爆炸装置无水银导管和计时器,初步排除利用水银导电引爆和定时引爆可能,但不排除遥控引爆等方式的可能。
大队长请缨排炸弹
随后,专案组又用长软管引自来水对爆炸装置灌浇,达到浇湿炸药消除隐患的目的。此时,华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张武赟、中队长高宇恒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仅靠穿戴有限的防护设备,靠近爆炸装置,对其充分浇水后,小心移到安全地带。22时许,该“爆炸装置”成功排险,在元城镇政府的配合下,警方及时公布了排爆结果,消除了群众的恐慌心理。但是,该爆炸装置从何而来,华池警方迅速成立7·29”专案组,誓死在最短的时间内攻破此案。
初中生仿制炸弹吓行人
为此,“7·29”专案组发现爆炸物的包装物为庆阳市某单位2007年的挂历,根据该线索的深入调查,8月8日,专案组锁定并抓获华池某中学初二学生、14周岁的曹某。据曹某交待,7月29日9时许,曹某在家中想起曾经在电视某栏目看到排除炸弹演练节目,受到启发便想利用自己所学的物理知识仿制一个炸弹。于是将其舅舅送的挂历卷成四个纸筒,再拆下自己旧学习机上的电路板、一节电池等物品,用电线连接并与四个纸筒捆绑在一起,就这样做好一个“爆炸装置”。然后将房子卫生打扫后,将做好的“爆炸装置”放置在元城镇土管所二楼楼道口,考虑不会见到太多的人,于是又移至一楼楼梯第三个台阶上,目的是“吓唬过往行人,让他们觉得是个炸弹,以检验自己做的像不像”。之后,他离开现场回到学校。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曹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华池县公安局已对曹某处罚款500元。首席记者 金振华
[稿源:鑫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