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日报8月28日报道:本想盗掘古墓葬发财,不想当场被公安干警逮个正着。这是酒泉市今年又破获的一起盗掘古墓案,四名犯罪分子分别领刑。近日,酒泉市文物局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酒泉市盗掘古墓案件屡有发生的现状,文物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1月7日晚至8日凌晨,肃州区总寨镇总寨村的尤某、范某伙同刑满释放人员、张掖高台县人孙某以及嘉峪关市供电公司的尤某某,四人经过事先预谋,携带铁锨、铁镐、钢钎、绳子等盗墓工具,窜至肃州区金佛寺镇兰新铁路707公里向南400米处的汉代新墩子南北滩墓群,入地5米盗掘古墓未果。8日下午,当四人相约再次前往盗掘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汉代新墩子南北滩墓群属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肃州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尤某纠集他人在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中起了主犯的作用,应从重处罚,其他三人系从犯。为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范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尤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张燕)
[稿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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