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记者 樊丽 为您报道
在网吧相识的无业青年韦某与陈某,合谋抢劫夜间出租车司机。在短短的7天时间内,他们共作案9起。昨日,兰州市中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来自渭源的无业人员韦某,在网吧认识了无业人员陈某。韦某与陈某商量后,决定对夜间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2008年2月29日凌晨2时许,韦、陈二人经预谋后,在兰州市城关区新港城搭乘徐某的出租车,谎称要去雁滩花园小区,当车行至该小区旁边的巷道后,韦某持刀威胁出租车司机徐某并抢走其200元现金、一部手机后逃跑。从2月29日至3月6日,在短短的7天时间内,韦某、陈某共抢劫出租车司机9起,涉案金额约2000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韦某与陈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韦某、陈某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予以严惩。但是,韦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检举其朋友刘某盗窃28起,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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