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报道
在酒泉打工的河南青年郑某因抢劫他人财产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死刑。近日,在临刑的前一天,这个23岁的青年悔恨不已,用笔在自己服刑期间所盖的被褥上,留下两封遗书,希望人们珍惜生命,踏实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一时邪念让他走上不归路
2006年11月12日,郑某与女友外出途中,看见个体司机王某驾驶微型客货车,他想,王某开着车,肯定有钱,便以租车为名将王某骗到金佛寺镇丰乐河水管所附近,将王某杀害,并把其尸体抛入丰乐河水管所水窖内,仓皇驾驶王某的客货车逃离现场,之后将客货车停放在茅庵河收费站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内。
临刑前他写下两封悔过遗书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很快将郑某抓获。郑某一审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他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郑某将被执行死刑。在看守所里,郑某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他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近日,在临刑前一天,这个23岁的青年悔恨不已,用笔在自己服刑期间所盖的被褥上,写下了两封悔过书,记者通过看守所工作人员看到了遗书内容。
遗书一
“今生愧对父母的养育,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悔恨当初没有听父母的教诲和亲人的叮嘱,放纵自己从而走上了不归之路。如今想想,真是悔恨莫及,我不求得到家人和亲人们的愿(原)谅只求来生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这次我的教训是(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就像父亲所说那样,人应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做人,在我即将苦(永)别亲人和朋友之际,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不是我胆怯怕死,而是要离开养育我的母亲和兄弟,还有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我今生无以回报,只求好人一生平安!唉,我的生命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在默默地等待死亡,等待我的家人,等待他们把我带回家,把我埋藏(葬)在他们身旁。大不孝的我终于得到解脱!唉!我该上路了,哥对不起,就靠你和弟弟把母亲照顾好,我也就安心了。”
遗书二 把握现在去享受生活,失去的谁都无法挽回,而我最美好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流失)。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魏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