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008-06 、07、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2008-06号宗地位于岷县梅川镇梅川村,面积244平方米,宗地内有砖混楼一座(二层六间),规划用途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交纳竞买保证金15万元。
2008-07号宗地位于岷县闾井镇闾井村,面积1092平方米,规划用途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008-08号宗地位于岷县中华街,面积709.8 8 平方米,规划用途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以上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方式出让,报名经资格审查不足三人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报名经资格审查在三人以上(含三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四、申请办理: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9日至2008年9月7日到岷县国土资源局填写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7日17时,经审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领取竞牌须知及有关竞买文件资料。
五、出让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7日
挂牌地点: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以上宗地开发必须按照城建部门规划要求实施;
2.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军(13649328866)
后文跃(15825811896)联系电话:0932-7724871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稿源:定西日报]
[编辑:张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