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公示的公告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水平,中央文明委决定今年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经甘肃省文明委2008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现将我省推荐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先进村镇、先进单位予以公示,接受全省各界的广泛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公示时间:2008年8月20日至9月3日。
受理部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
联系电话:(0931)8288613 8829603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852号。
邮政编码730030
全国文明城市: 金昌市
全国文明县: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临泽县 华亭县
全国文明社区:嘉峪关市建设路街道昌盛社区 金昌市金川区龙集里社区
全国文明村镇: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榆中县和平镇
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
山丹县清泉镇
临泽县平川镇
天祝藏族自治县炭山岭镇
庄浪县南湖镇
定西市安定区口镇
康县阳坝镇
东乡族自治县河滩镇
酒泉市肃州区铧尖乡瓜州县瓜州乡
高台县和黎乡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