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雨露润山乡
———宁县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纪实
“我在西京医院住院总共花了35220元,一次就报销14977元,合作医疗政策好得很!”这是近日笔者在宁县中村乡采访时,邓家村七组村民卞茹珍说的一番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在宁县的实施,犹如新风雨露,滋润着宁县每位参合农民的心田。
补偿:参合农民受益农民看病能报销,这曾经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这已成为现实,只要他们每人每年缴纳10元钱的参合费,就可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优惠政策。平子镇王家村一组王伟东因“重度烧伤”在西安市西京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高达17万多元。王伟东正在上中学,他的父亲在外务工,母亲在家务农,姐姐上中专,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全部靠借贷。2007年,王伟东享受合作医疗补偿16万多元,其中第一次补偿1万元,第二次补偿14万多元,民政医疗救助8000元,患者因住院所欠的债务基本还清。良平乡丰乐村一组47岁的妇女付秀芳因患白血病,2007年在西京医院住院治疗8次,共花费医药费13万多元,2007年,合作医疗补偿她12万多元。去年,全县像王伟东、付秀芳这样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农民就有15人,他们大部分药费均得到补偿。
据了解,2007年,宁县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到85.6%,报销药费53003人次、1100万元。今年,全县参合农民46万多人,参合率为92.06%。目前补偿29136人次、1072.94万元。
组织:强化领导抓落实为把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宁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县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卫生、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县属部门单位帮村的责任制,将工作纳入了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任务有人抓,措施有保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多次深入和盛、早胜、平子、中村、盘克等乡镇亲自参与参合住院农民的补偿金发放工作。
据县合管局负责人介绍,县上今年对《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充实,出台了《关于违反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保证了新农合工作的健康运行。
服务:医院、患者双赢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江建都告诉笔者,过去农民在县医院住院率不足6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后,住院农民渐渐增多了,来自农村的住院病人每天都在80人以上,今年农民住院率已超过了85%。据统计,县人民医院2007年效益比实施合作医疗前的2006年增长了12%。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也大幅度提升。医院收费、报销等项目都已并入全县新农合网。病人住院时先垫付医疗费,出院时医院先支付病人,后与新农合局结算。农民跑的路少了,得到的实惠更多了。今年上半年县医院住院病人456人次,比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前的2006年增长了6倍。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中村乡卫生院对报销费用在万元以上的患者实行送补偿金上门。中村乡东庄村二组49岁的农民闫开仓在外务工期间“风心病”突发,于2007年4月28日住进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二尖瓣置换术和三尖瓣成形术,医疗费开支5.3万元,中村乡卫生院派专人为患者将4万多元的医疗补偿金送上门,一家人万分感动。(李纲陵 贺柏林 杨晓文)
[稿源:陇东报]
[编辑:张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