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炸药带上长途车秦安一农民昨受审
兰州日报讯 为打猎,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秦安县农民,公然将自己买来的35公斤黑炸药带上了长途汽车。7月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五戊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品一案,王五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现年37岁的秦安县农民王五戊,平时以种地或打零工为生。2007年11月25日,王五戊花468元从老乡王保财处(另案处理)买来35公斤的黑炸药。当晚,王五戊在一旅社内将炸药分装在70余个牛皮纸袋里,而后又用纸箱、编织袋进行了包装掩饰。次日下午2时许,王五戊到车站购买了前往青海民和县的车票,并且堂而皇之地让司乘人员帮他将货物整齐地码放在车厢底部的货仓内。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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