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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日报评论:受伤的不只是“悟空”

http://www.gscn.com.cn 2008-7-31 10:16:50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黄河风情线上“西游记”雕塑上的美猴王金箍棒又被盗了。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悟空”的金箍棒是第几次被盗了,“西游记”雕塑已经受了几次荼毒,偷金箍捧是为了换钱,为了报复,或者只是为了捉弄看管者?无论盗窃者是出于何种目的,他们的这种行为都伤了全体兰州市民的心。

    唐代高僧玄奘西天取经时,从现在的白马浪踏过滚滚黄河,完成了佛教经文归于大唐和教化中原民众的使命。为了纪念玄奘法师,也为了圆我们许多人心目中的“西游记情结”,有关部门根据《西游记》神话故事,在黄河南岸修建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雕塑。然而,这个对于金城人民有着纪念意义的雕塑却频遭黑手,这其中的原因,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近年来,城市里的地灯被砸、井盖被偷、电缆被割、公共健身器材被毁……公共设施的被损毁已屡见不鲜。盗损公共设施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破坏了城市形象、丢了全体市民的脸这么简单,井盖被盗致使市民失足跌伤、电缆被割造成大面积停电等严重后果也为社会和他人带来了难以计算的人身危害和经济损失。管理者也绞尽脑汁想对策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换制作材料、派人轮翻值守、追踪查处……然而,值钱的公共设施还是被偷,实在偷不走的就被砸,防护措施仍然收效甚微。

    而城市雕塑作为一种文化标志,它的存在意义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公共设施,它寄托的是全体市民的一种文化信仰和追求。正如省内某著名学者说的,言敦煌者必提莫高窟,言兰州者必谈“黄河母亲”。城市雕塑在这一点上已经超越了文化本身的意义,而成为代表这个城市内涵的地标性建筑,无论它来自古代还是建于现代。换而言之,对大多数兰州市民而言,莫高窟是敦煌的宝贝,黄河风情线上的每一座雕塑都是咱兰州人的“肉疙瘩”,任何行为的侮辱、破坏与损毁,都是对兰州人民感情的亵渎。

    针对破坏普通公共设施,部分城市检察院早已有将“破坏公共设施罪”改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先例,在量刑处罚上予以加重,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行为。例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偷了6个窨井盖盗窃者,作出有期徒刑5年的终审判决;而针对破坏具有标志性象征的公共设施尤其是文化产品,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否也该想一想新法子呢?所有的兰州市民,都希望早些得到答案,还“悟空”一个清净,还我们心中一个慰藉。蒋凌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宗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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