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有地方讲话”,说这句话的是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最近,在处理孟连警民冲突事件中,李纪恒要求当地党委政府,拿出勇气来,倾听群众呼声,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在前不久,在处理瓮安事件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要求,各级政府要多方为群众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使群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
在近期两起冲突的处理中,贵州、云南两省主要领导均提出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这绝非偶然。据《中国青年报》7月24日报道,孟连警民冲突发生后,云南有关领导与胶农直接对话,一度剑拔弩张的气氛逐渐缓和,事件处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而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成为处置冲突的关键。在我看来,让群众有地方说话,绝不只是处置冲突才用的法宝,而应成为一种常态。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不可能凡事尽如人意,矛盾无处不在,这是客观事实。然而,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自有其客观规律。这里,是否有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至关重要。如果平时“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群众的难处有人听、有人管,即便再大的矛盾,坐下来好好说,总能找到化解的办法。相反,如果群众告状无门,冤情难申,再小的矛盾,日积月累,也可能失控。回过头来看,瓮安、孟连冲突之所以酿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平时群众有话没地方说,有理没地方讲,以致于矛盾日深,冲突自然难以避免。
更深入地看,让群众有地方说话,就是充分尊重公民的表达权。古语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言路堵塞之害,莫过于此。为此,传统治国经验中,广开言路,从善如流,先贤之所必为。而在当下,随着现代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尊重公民表达权,也是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应有之义。最近,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谈到提高民主执政的能力时就说,要把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充分尊重并畅通民意,决不能堵塞民意,形成“言塞湖”。毫无疑问,无论是传统治国经验,还是现代执政理念,民意畅通,则政通人和;民意堵塞,则积弊重重。可以肯定地说,在一个正常的矛盾处理机制中,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不可或缺。
其实,为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我们并不缺少渠道。无论是来信来访,还是舆论监督,或自我表达,或公器代言,都是群众说话的地方。还有司法机关,特别是法庭之上,原被告席更是公民表达合法有序的场所。不仅如此,一些领导或上网听民意集民智,或将手机号码公布于众,林林总总,一个全方位的民意表达渠道呼之欲出。同样重要的是,这些确保民意畅通的渠道,都要正常运行起来,如果失灵,只会适得其反。
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让群众说的话不白说。如此,群众多一份满意,社会多一份和谐。李天伦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