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与服刑人员吃亲情餐

服刑人员的每一天都从热气腾腾的馒头开始
故事:以骗养吸沦为罪犯
有人将正在服刑的女犯称为“一群溺水的女人”。而记者在女监采访时感触最深的是:这些女性罪犯中有57%是在“毒海中溺水”,其次是暴力型犯罪。
王玉(化名),今年36岁,1998年因犯毒品运输罪(运输毒品59.1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她告诉记者,在她18岁时,在别人引诱下开始吸食毒品。当她吸上瘾后,最初给她提供毒品的人便开始给她卖毒品,从此她跌入毒海不能自拔。当她将家里吸得倾家荡产,家人用各种手段都没有令她戒毒后,已哭干眼泪万般无奈的母亲,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神灵——远赴他乡出家为尼,从此杳无音信。因为没有钱吸毒,她便以骗养吸,最终将自己“骗”进了监狱。被送入监狱服刑后的第二年,经受不了女儿带来的伤害和打击的父亲撒手人寰。父亲的死对她是致命的,从此她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想想自己吸毒时没有尊严,不顾亲情;刚入监时,因为没有毒源,毒瘾发作时受尽煎熬,人不人鬼不鬼,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在监狱里,干警为了帮我戒毒,24小时监护着我,不但给我买来营养品,还与我苦口婆心地一次次谈心,讲毒品危害,讲被我深深伤害的父母......终于,我醒悟了,也彻底戒了毒。”王玉说入监之前她没有意识到毒品对社会和个人、家庭的危害会这么大,入监后通过学习和干警的帮助才提高了认识,再想想自己当时的痛苦和给家人带来的伤害,现在她对毒品已深恶痛绝。现在,她懂得了人的一生很短暂,一定要珍惜生命,珍惜家人,珍惜生活。她说:“我最美好的青春是在监狱里度过的,现在我特别渴望出去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在监狱中,有夫妻、兄弟、母女、亲戚等因贩毒、藏毒或运输毒品而被一起判刑入狱的案例很多。毒品,给这些犯罪分子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将她们送进了监狱。可是,那些失去父母疼爱的孩子,那些哭干眼泪的亲人,那些被毒品残害的吸毒者及其家庭,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美好生活。记者 张■ 见习记者 关小鹏 文/图
记者手记
在女子监狱采访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对人们最关注的监狱执法情况,特别是减刑方面的问题,相信服刑人员最有发言权。已服刑6年的刘某说自己未入监前,听说只要舍得花钱就能办成减刑,早日出狱。因此开始时她很灰心,认为自己无钱无势,肯定无法减刑。然而,到女子监狱服刑后,慢慢地她发现并不是像“外面”传说的那样。她对记者说:“所有服刑人员都在一个起点上,减刑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肯努力,好好改造和学习,就一定会获得减刑机会。在这里,减刑的程序、透明度和监督等方面都是完全阳光,根本不可能有暗箱操作。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获得了两次减刑。”其实,在甘肃省女子监狱中服刑的这些女性中,她们或为情或为利或因一时冲动而沦为罪犯,写她们的故事不是为了声讨她们曾经的罪恶,更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是为了人们不要重蹈覆辙。
[稿源:鑫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