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重收费即根据货车的货物实际总重量来收取通行费,而对于空车和运货比较少的车辆来说,高速通行费会很低。这个政策和以往的收费政策,即根据货车的核定装载量和车型来收取通行费有很大的区别。
杨咏中说,我省预计在年内正式推出计重收费项目,来解决自超自限的计量前提。目前正在向省政府报批过程中。
一项统计显示,“货车超载,给道路交通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年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85%。”,利用经济杠杆,改变公路收费方式,计量单位由现行的元/车公里调整为元/吨公里,并且向超限超载车辆加收高额的通行费,采取计重收费超限运输的蔓延得到有效遏制,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降低,运输市场的价格趋于合理。
同时,实行记重收费,也有利于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了现代化管理的水平,从根本上杜绝执法、征费人员私放人情车、收取好处费等公路“三乱”行为,保证治超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相关人士还建议,治超工作还要从源头上实施监管。工商、质监、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收费项目真假难辨
随着城市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租车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出租车司机起早贪黑换来的微薄收入难以应付车行以各种名义的收费项目。而真正贡献利润的出租车司机却很少有自己的话语权。
兰州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月都要向车行交4500多元的承租金,其中包括一项银行按揭贷款,项目显示为本金每月1203元,利息是672元。
吴先生说,这个规定是兰州市政府召集兰州市运管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之前也实行了公示。按照车行和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期限是五年,在五年内车行要将按揭款连本带息向银行付清。而现在他向车行的承包期已经过了五年。车行还是按照每月4500多元收取承租金。吴先生认为,在之前的五年内贷款都还清了,五年之后还收取显然不合适。
省运管局副局长陈晖认为,2007年,省政府以甘政发[2007]27号文件明确了我省出租车收费的项目,其中保留收费项目是八项,你这个属于出租汽车服务费,是合理的。但是出租行收取1875元的银行按揭贷款,这是车行跟你之间的约定合同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五年之后付清银行贷款的话就是不合理的。
2007年初,经过省规范出租车行业治理小组全面的清理,确认保留出租车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运管费、工本费等6项收费项目。保留出租车承租费等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春运年检等2项收费项目。今后,凡对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重大收费项目报省政府批准。记者 赵文学 马如娟 苏海琴 实习生 王萍
[稿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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