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有两个与警察有关的案子让国人震惊。先是一男子持刀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捅向多名民警和保安,造成6名民警牺牲,另有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后是江西南昌,两家化妆品店因生意发生冲突,5男子驾警车,使用不锈钢管及橡皮警棍行凶,造成几名店员不同程度受伤(详见昨日晚报A20版)。
两个案子一对比,不禁让人担惊受怕。为什么面对持刀歹徒,我们的警察显得那么“弱小”,无一点反抗能力,以至于公安部的一位主要负责人也无奈地表示:通过此事可以看到上海基层民警的应急反应和素质不足。但是面对手无寸铁的群众,少数警察就显得十分“强大”,打打杀杀,好不威风。
两个案子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一方面是基本功不强。虽说“苦练基本功”一直是公安部门在自身队伍建设中重点强调的内容,但是血案所暴露出的“衙门”作风,只能证明一点,基本功有待加强。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的古训不能忘记。另一方面,就是感情的问题。少数基层民警为民执法的意识不强,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不理不睬,自然会造成老百姓的不信任;少数基层民警态度不好,处理问题时对老百姓大呼小叫,这种情况被老百姓看在眼里,不管你是不是依法办事,老百姓都要说“这个警察很凶”。要知道,社会转型期,对处于各种矛盾“风口浪尖”上的警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安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如果没有人民的支持,公安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始终做到心系群众、亲民爱民,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这不仅是公安民警最起码的道德情操,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动力。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党和人民赋予了其重要的执法权力。这些权力用好了,就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用不好,就会成为贻害百姓的手段。小马飞刀
[稿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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