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路夜市可谓是一波三折,最初在拍卖时“流产”,二次拍卖成功后又没了动静(见兰州晚报昨日A01版相关报道),我们不禁要问,给夜市找个“管家”难道真就这么难?谁在拿这座城市的公共产品开玩笑?
两个多月前,城关区首开我省拍卖夜市管理使用权的先河,公开拍卖永昌路、正宁路、皋兰路、老酒泉路四大夜市5年的管理使用权。虽然永昌路夜市首次拍卖后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但最终还是觅得其主。有关城市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也信誓旦旦地表示,全新的夜市有望于今年7月亮相。按照拍卖后双方的协定,竞得者拍到手后,应拿出成熟的、切实可行的市场管理细则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可是时至今日,新夜市却成了一个谜,我们不但没有看到新夜市的样子和管理,也没有看到具体的建设方案,甚至我们连“管家”是谁都无从知道。
记得今年3月,城关区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兰州市城关区夜市管理暂行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夜市的规范化经营作出了规定,我没有查看过此《办法》都做了哪些规定,但仅从永昌路夜市的一推再推来看,至少这个《办法》形同虚设。我们不能光在嘴上喊“解决下岗职工就业,夜市将从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管理……”等等好听的口号,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真正解决夜市的建设和管理,应尽快启动建设,规范卫生管理,为老百姓建设一个放心的夜宵消费场所。
其实,很多城市已经将夜市作为对外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进行包装打造,的确不少夜市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集夜间观光、旅游和消费为一体的名片。我们不妨设身想想,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是不是也喜欢逛逛当地的夜市,可是兰州能给游客提供什么样的夜市品牌呢?远的不说,从敦煌夜市的管理我们就应该发现我们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
常言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躬于勤。”夜市的确是个“烫手的山芋”,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来说,再“小”、再琐碎也要能看得见,再难也要能管到位、管得好,如果没管好就是失职或者不作为。而作为夜市经营权的拍卖得主更应该负起责来,可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今天已经是7月1日了,我们是不是需要给永昌路夜市立块倒计时牌?杨志彬
[稿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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