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来自周边地县的老百姓大多希望能在兰州买一套住房。然而,购买了柏树苑372号住宅楼的40多户居民却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碰到了一件让他们心急上火的事。
房价低所以没发票
昨日,记者接到姚女士的投诉,称自己去年五月份购买了位于小西湖的柏树苑372号住宅楼一套房子,去年年底拿到了房产证。因为姚女士的户籍在临夏,所以想拿房产证去城关区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然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还需要出示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提供的发票。但是,姚女士来到当初交纳房款的“兰州市七里河区房屋置换站”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竟告诉她不可能有发票,而其原因令人惊讶:“因为这个住宅区的房价很低,所以不给发票。”
变成危旧房改造项目
据了解,像姚女士一样的居民还有40多户。一位男士给记者看了他家的房产证,他指着管理单位的落款说:“当初我们是按照商品房的价格买的房子,合同上也说明这两栋住宅楼属于商品房,但是拿到房产证后才发现该楼是危旧房改造基项目,房产证上盖章的单位也是‘甘肃省兰州市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这套房子的产权到底是不是百分之百的?”
房子能上市交易
随后,记者见到了置换站的李兰宝站长。他解释说:“没发票的原因是这栋楼属于兰州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对于合同里注明的“商品房”问题,他称:“这是我们的失误,因为当初这个合同的样本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商品房规范化购房合同制作的,因此造成了这个‘笔误’。”
李站长说,虽然没有发票,但业主不必担心房子的交易上市问题,对于居民们最关心的落户、办理住房公积金和银行抵押贷款等问题,李站长承诺说:“我们将全力办好相关手续。”(记者杨方文)
[稿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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