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兰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线索就有527件
本报讯(记者 郭玉红)“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很多线索来自群众举报。”6月24日,兰州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去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兰州市检察机关特别提醒市民,应增强自身的权利保护意识,发现职务犯罪的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
据介绍,2007年兰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中,由群众举报的线索就有527件,经审查后对达到立案标准的130件予以侦查,同比上升1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今年前5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有190件,经初查,对其中的61件68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的贪污贿赂大要案件有29件。据此,全市检察机关对1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予以查办。
兰州市检察院表示,根据群众举报,检察机关突破了一批行业性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根据群众对一些行业部门举报情况以及查办建筑领域腐败问题严重程度,兰州市检察院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和徇私枉法的犯罪案件,对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以及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案件,将及时查处并依法惩治。
-相关链接根据举报线索查处的案例
2007年3月,兰州市红古区一私营煤矿发生一起一死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遇难者家属向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了矿主向红古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俞永平行贿的情况。红古区人民法院以俞永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2008年2月29日,接群众举报,榆中县扶贫办原主任安得卫贪污受贿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安得卫有期徒刑12年;与其同案的榆中县扶贫办原会计魏志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3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兰大一院原副院长杨若中涉嫌收受贿赂40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杨若中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8年4月,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依法立案查处了韩某(副地级)等8件11人政法干部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窝案、串案。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柴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