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记者6月2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目前我省已经执行国家发改委调整后的成品油、航空煤油价格,新的电力价格调整将于7月1日起执行。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我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电价也将不作调整。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出租车、铁路客运、液化气、天然气等价格不作调整。
居民用电和灾区用电价格不变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自7月1日起,将全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我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发电用煤价格干预防“轮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目前煤炭价格水平较高,为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自2008年6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我省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出租车 铁路客运价格不调整
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价格一律不作调整。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来解决。
严打搭车涨价行为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精神,省物价局要求,有关石油、电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加强成品油、煤炭、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记者 王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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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鑫报讯 目前,由于受国际油价不断上涨的影响,东航从2008年7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对韩国至中国内地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次进行调整。同时,从即日起将开始征收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悉,此前受国际油价不断上涨的影响,东航方面将韩国(含济州)至中国内地的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54美元提至62美元。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东航方面再次对韩国(含济州)至中国内地的燃油附加费提价至82美元。
据东航方面介绍,韩国至中国内地航线不占座婴儿(未满2周岁)的燃油附加费免收,其他征收方式保持不变。记 者 刘 庚 通讯员 曾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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