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救灾急需人工林可先"斩"后"奏"
兰州晨报讯(记者 李林娜)6月12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为做好抗震救灾中有关林业工作,近日,省林业厅向我省10个地震受灾地区的林业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抗震救灾中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表示,如因抗震救灾紧急需要,采伐人工林或征占林地的,可以先采伐或征用、占用,再补办手续。
《通知》说,因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紧急情况急需采伐人工林的,可由受灾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单位先行组织采伐,所生产木材优先保证当地受灾群众新建、维修住房和有关单位修缮办公用房,抢修道路桥梁等救灾用途。所需采伐指标优先占用本地本编限单位人工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不足或没有编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先行组织采伐,如实登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采伐林木的统计汇总,灾后再上报核销,占用省预留人工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补办手续。
对抗震救灾急需修建的各种道路等各类抗震设施需征用或占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或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使用林地的,可以先行使用林地,登记造册,待相关设施建成后半年内,按照征占用林地有关规定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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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