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违纪案件实行“阳光”审理
甘肃日报玉门讯今年5月开始,玉门市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有较大争议的违纪案件,推行“阳光”审理,体现了办案的透明度及公开、公平、公正性,提高了办案质量。
玉门市纪委、监察局改革现行传统的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违纪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市上制定了《关于党政违纪案件实施公开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开审理违纪案件的原则、目的。把在本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定性量纪上有较大争议的案件、适宜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案件、申诉案件及其他非涉及党务政务机密的案件在乡镇、大口党政机关内公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实行公开审理。杨棋 成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