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私自去灾区当志愿者
旷课20天俩学生面临他校借读的尴尬境地

高中生手持灾区有关部门给他们发的证明。
兰州日报讯 17岁的小刘和小张(化名)是兰州十八中高二五班学生,今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们借钱前往灾区,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给灾区伤者当陪护。由于他们是在没有得到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去灾区的,当他们返回学校后,学校通知让他们去其他学校借读。6月13日,经学生家长与学校初步协商,为了维护学校的规章制度,目前校方先让两个学生去他校借读,等到下学期学生认识错误后再回学校继续上学。
6月13日,记者在红古见到了因去灾区而被学校勒令转学的两名同学,他们告诉记者,汶川地震发生后,看到电视直播地震灾区的感人画面后,他们便商量着去灾区当志愿者。由于怕老师和家长不同意,5月16日,俩人借了同学200元钱,从海石湾踏上了前往成都的列车。到了成都后他们才将自己到灾区当志愿者的事情告诉了家长,并嘱咐家长给学校请假。他们在成都军区总医院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主要为灾区伤者做陪护工作,每天都工作12小时左右。在当志愿者期间,他们还来到成都市血液中心,每人向灾区献了500cc的血。5月22日,俩人又转到核工业416医院当支援者。就在这时,远在兰州的父母打来电话,并请在成都的朋友将他们带回兰州。为了表彰两名同学自愿到灾区当志愿者的精神,核工业416医院共青团委,还专门给他们开了证明,并予以表扬。5月25日,在父母朋友的带领下,他们回到了兰州。
回来后,学校却告诉他俩由于旷课近20天时间,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再上课了。孩子的家长得知后来到学校,给学校给老师做了解释说明,希望学校应该给孩子一个改错的机会。
兰州第十八中学的张校长告诉记者,学校里发生这样的事他也很为难,当时两个学生不见了,学校发动老师四处寻找,当听家长说学生去灾区当志愿者了,学校更加担心学生的安危,如果在灾区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责任。按照《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办法》,旷课15天以上就按照自动退学对待,何况小刘和小张已经超过15天了。
张校长说,高二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没有任何专业就去灾区反会给灾区添麻烦,学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做法是错误的,为了教育学生学校决定让两位同学先去其他学校借读,等到下学期学生认识错误后再回学校上课。记者葛强 实习生江山
[稿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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