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质地轻薄、使用便捷,多年来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日常必需品。但随着科学研究发现,这些塑料袋在为人类生活服务的同时,由于回收处理不当很难分解,最终成为白色污染的“罪魁祸首”,对自然环境构成了巨大危害,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环境。这迫使我们要重新审视其利害行为。
为遏制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始实施。
由于关乎亿万民生,“限塑令”的出台与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政策解读《限塑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相关政策、标准、技术等办法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倡导消费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减少使用塑料袋。
“限塑令”的出台,其目的在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源头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塑料购物袋使用,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据了解,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已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据国家相关部门测算,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其次,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这些废塑料在自然条件下不易降解,从而造成长期的、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限塑令”的出台,还意味着塑料袋“免费时代”的终结———从6月1日起,消费者购物时若要使用塑料袋,必须自己掏钱购买。免费提供的塑料袋突然收费,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有偿使用能从多大程度上控制“白色污染”?种种疑问,使这项措施成为“限塑令”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
商家反应6月3日,“限塑令”实施第三天,记者随机走访了兰州市一些超市、商铺及个体摊贩。
在亚欧、西单、西太华、华联等超市记者看到,各商场都已开始执行新的政策,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或摆放了有偿提供塑料袋和无纺布购物袋的价目表。塑料袋的规格各家略有不同,但基本分为大、中、小三种型号,定价多在0.3元至0.1元之间;购物袋款式多样,根据大小、质地不同,定价一般在2元至5元之间。
塑料袋收费带来的最明显变化就是超市的收银流程。实施“限塑令”后,这些卖场的收银通道比过去增加一道程序,即收银员要询问顾客是否购买塑料袋。由于很多顾客不知道“限塑令”已经生效,并未随身携带购物袋,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购买塑料袋。
“限塑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购买的熟食、水果、肉菜等商品无法包装、携带。对于这一问题,记者看到,目前各超市仍在免费提供塑料连卷袋,顾客可自行按需使用。
另据了解,为应对“限塑令”的实施,5月份,兰州各大超市都提前做了充分准备—或通过多种方式在卖场内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购物袋;或通过换购、促销等活动,向市民免费发放了一批环保购物袋。
与各大商场、超市依法限“塑”的情形相比,市内一些农贸市场和小餐饮业依然是白色污染的“重灾区”。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