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三农”核心 实现增收目标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这一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扩大分子、缩小分母”、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指示,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经过5年努力使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促进我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意见》明确了农民增收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
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国家的富裕;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所在,也是建设新农村的主题所在,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近几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经济取得较快发展,农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农民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民收入明显低于全国水平,影响农民增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如市场潜力和农业资源挖掘不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龙头企业少,产业化程度低;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小;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农村贫困面大。这些突出问题,依然是农民增收的最大障碍。
为了破解这一系列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启动了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草食畜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扶贫开发水平提高、强农惠农保障等六大行动。
六大行动立足省情,实事求是,将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点,放在挖掘自身潜力、拓展农业内部增收空间上;将促进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放在通过多种途径开辟农业外部增收渠道上;将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撑点放在政策支持、深化改革、夯实农业基础上。六大行动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统筹兼顾,目标明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一切行动都贵在落实。只有狠抓六大行动落实,才能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促增收上;相关部门,特别是综合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搞好配合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帮助农民增收。各地方、各部门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制定出更细致的实施方案,更加具体地帮助农民增收。全省上下要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确保六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如期实现。甘肃日报评论员
[稿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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