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年内完成灾区重建
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
兰州日报讯 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保障我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下发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徐守盛《在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徐守盛在讲话中说,我省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是:集中财力,统筹安排,通过2至3年努力,力争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区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适应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
灾后重建任务艰巨
这次地震灾害,我省重灾区在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育程度低、自然条件比较严酷的陇南、甘南等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破坏范围广、财产损失重、人员伤亡多,都是历史上罕见的。救灾难度大,灾情农村重于城市、半山区以上地区重于河谷地区,受灾和贫困叠加。加之灾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次生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到当前救灾物资的运输和发放,帐篷紧缺等关系灾民妥善安置的矛盾依然突出,灾后恢复重建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相对于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来说,灾后恢复重建的时间更长、要求更高、涉及面更广。
入冬前让群众住上保暖房
灾后重建面临艰巨的任务,必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的目标是,通过建设活动板房、发放帐篷和维修新建部分住房,使受灾群众在入冬前能住上20平方米的保暖房子,妥善解决受灾群众住房和学生上学问题。在今年年底以前,妥善解决灾区居民群众住房和学生上学问题,重点恢复建设受灾群众住房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以及灾区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年底前,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水库、公路、电力和通信等设施全面恢复正常。我省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是:集中财力,统筹安排,通过2至3年努力,力争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区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适应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
三个阶段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第一阶段是2008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第二阶段是2009年,重新规划和建设的村庄、民房、学校、医院、乡镇及以下办公用房等房屋类设施,要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人饮工程、商贸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设施全部修复。农村电网、县城电网和通信设施完成改造。国道、省道及县乡村道路,城镇基础设施,要完成80%以上的工作任务。第三阶段是2010年,主要实施公路、病险水库、市政设施、经过批准的县以上新建办公楼等重大项目的收尾工程,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优先考虑受灾严重地区
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文化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本着整合资源、提高标准、辐射周边的要求,合理确定服务半径,适当集中规划建设。灾后重建工作要以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当前基本生活生产条件为重点,妥善处理灾后恢复重建与解决历史欠账及正常建设的关系。优先考虑安排陇南市、甘南州以及其他市州受灾严重的县区,优先恢复建设居民群众的住房,优先恢复建设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学校、医院、城镇供水、人饮工程、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等公益性设施,优先恢复建设灾区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
在恢复重建中,我省要努力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达到预期的恢复重建目标。各有关市州和部门既要有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各项前期工作,又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念,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全面抓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记者吕晟君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柴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