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提示:首页>>甘肃新闻>>正文

甘肃:灾后重建期间 擅自涨价者最高将罚100万

http://www.gscn.com.cn 2008-6-11 14:09:35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兰州日报6月11日报道 为维护当前市场价格稳定,人心安定,确保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6月10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经营者,物价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不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灾后重建中所需重要商品,其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

    属市场调节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经营者在经营中不得趁灾害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哄抬价格者处5万至50万元罚款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者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记者李磊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王守超]
 ※看看相关新闻

·世界上著名的大地震
·地震造成我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27亿元
·甘肃医疗卫生机构损失7亿多元
·陇南震区建起首座野战医院 将最少服务1-2月
·甘肃地震重灾区完成40%儿童预防接种
·甘肃6月10日举办“诗忆国殇”端午诗歌朗诵会
·地震后反思 你的住房安全吗?
·文县一中,地震中的奇迹 3358名学生无一伤亡
·从地震反思兰州建筑质量 你的住房安全吗?
·省物价部门查处抗震救灾期间的涨价行为12起

位读者读过此文
 ※相关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分类信息
24小时新闻排行
热评排行
·今日14点29分 甘肃阳坝发生震感
·高考第一天表情[组图]
·李克强视察甘肃地震灾区纪行[图
·最新消息:中央批准陆武成同志任
·会宁发现距今约8万年国内罕见的
·难忘记忆:一场灾情 两次高考
·兰州某政府机关住宅楼昨日开工
·高考成绩6月下旬公布成绩单首次
精彩图片 更多>>
全力搜寻失事直升机[组图]
唐家山堰塞湖抢险官兵撤离
兰州军区官兵陇南抗震救灾[组

·徒手架起便桥运送物资
·宁愿不穿衣服 也不穿皮毛制品
·全力搜寻失事直升机[组图]
·唐家山堰塞湖抢险官兵撤离
·兰州军区官兵陇南抗震救灾[组图
·陇南纪实:心若在梦就在[组图]
·欢迎灾区来的新同学
·废墟上坚强的人们


关于本站 | About Gscn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本站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5 - 2006 GS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86-931-8410022
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105257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06
主管: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主办: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