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的社会成本:13-25天的时间及上千元成本
除了农民工本人需要支付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外,政府部门同样要支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走完一个完整的程序,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至少需要13-25天的时间成本。
具体包括: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一个劳动违法举报案件,从接受举报开始,至少需要2-5个工作日。包括接受举报、审核相关材料、向被举报单位调查、主持调解、制作文书、送达文书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至少需要3-5个工作日。法院一审期间至少需要3-5个工作日。包括立案审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制作裁判文书、送达法律文书等。二审法院从立案到做出判决,至少需要2-5个工作日。包括立案审查、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或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制作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等。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至少需要3-5个工作日。包括审查执行申请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执行通知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到被执行人单位强制执行、交付执行款和制作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等。
由此,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从劳动监察大队接受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政府和司法机关至少需要付出13-25天的时间成本。而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国家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折合现金达上千元,这也只是工作人员的工资。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可以向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政府给援助律师几百元的补助。而即便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只有几百元,政府的法律援助费用仍然要照样支付。
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给相关部门带来启示——
应建立长效的法律制度
◇记者 唐华伟/文 施梓庆/图
由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通过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等因素,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后果。
许多事实无法认定
记者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以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农民工举报后的处理时限是60个工作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时限是60日,法院一审的处理时限是3个月-6个月,二审的处理时限是3个月-6个月。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法官告诉记者,在实际中当然有一部分案件不需要走完全部程序,而是只经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阶段,农民工权利就能得到保障。但即便如此,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至少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而走完全部程序,即农民工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按照最保守的计算,至少需要经过4个月的时间。具体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处理阶段10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阶段一个月;法院一审、二审阶段各一个月;法院执行阶段一个月。如此漫长的处理期限,对于大部分欠薪只有几百元到一千元的农民工来说,依法维权实在是得不偿失,很多农民工不得不放弃权利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自己解决,再加之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许多先前作证的证人在后来的处理过程中找不到或受到用人单位的威胁收买推翻证言,导致许多事实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无法认定。
有些生效裁决难以执行
对于用人单位是个体户、私营企业的情况,在恶意拖欠工资或者职工发生工伤之后,这些个体户、私营公司有的改头换面重新登记,有的干脆连任何注销手续都不办而卷款走人,还有的是经营过程中破产,这就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在通过漫长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后,即便拿到了生效裁决或判决,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而导致判决书、裁决书成了一张白纸。尤其是在建筑领域的包工头、项目部,工程完工之后包工头走人,项目部解散。等到农民工经过漫长的仲裁、诉讼之后申请执行时,农民工和法院根本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由于找不到包工头而导致判决书无法执行。
[稿源:鑫报]
[编辑:王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