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甘肃日报》在第二版重要位置刊登报道“兰铁四中乱收教育成本费”,同一天的《兰州晨报》亦有“兰铁四中向‘片外’生乱收费的行为被省物价局查处”的报道。如今,教育乱收费已不再是标新立异的热门话题,它为何引来媒体如此的关心呢。
“兰铁四中” 即兰州铁路第四中学;查阅资料笔者获知,该校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三千余数名在校学生使其成为兰州市现今规模最大的初级中学。
媒体称,此次曝光的乱收费涉及“兰铁四中”两个年级一千余学生,不难看出该校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影响范围甚广,卷入人数甚多;很显然这是一起有准备,有计划的集体行为。
与此同时,查阅该校历史笔者还发现,自2004年起“兰铁四中”的管理权已经交由城关区教育局掌舵。毫无疑问,城关区教育局作为“兰铁四中”上级主管,对该校运作情况无论基于宏观还是微观层面上都享有绝对知晓权。显而易见,城关区教育局有故意触法,纵容违法的极大嫌疑。
事实上,此次事件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不无道理。早在2004年七月份,兰州市教育局发布命令称,即日起将对辖区存在乱收费的学校实施“一票否决制”;要求明确,学校校长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学校,该校校长将面临党纪和撤职等处分。两年之后,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张世珍,在一次例会上承诺:“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政府部门放出如此之重话,可见兰州市教育局行动之决心。
然而,据媒体披露,“兰铁四中”违法收费行为,是受害者向媒体求助后才得以曝光,巧合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的介入和媒体的报道几乎同时发生。我们不得不问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该做何种解释呢。
事件继续发酵,势必引来广泛的社会关注,“兰铁四中”一千余名在校学生的“教育成本费”清退进展如何我们还将继续关注。(中国甘肃网 黄 党)
[稿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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