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将完成100户危房改造
金昌日报讯(记者张飞)5月4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决定自今年起,利用5年时间,帮助我市农村特困群众完成危房改造,初步实现改善农村特困群众住房条件的目标。今年将有100户农村特困群众彻底告别茅草房、土坯房等危房,搬进宽畅明亮安全的砖瓦房。
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是省、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据了解,此项危房改造工程将坚持群众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统筹规划,各乡镇分批实施,因地制宜,对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茅草房、简易石板房、土坯房等危房,且无能力自我改造的特困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进行危房改造。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和因灾严重损坏房屋户将给予优先安排。
按照规定,每户由政府补助改造建设3间平房,每间20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由乡镇政府负责,每户建2间住房,产权归乡镇政府。改造新建房屋一律为砖木或砖混结构、毛石基础,水泥砌筑。
为了切实推进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我市将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省上每户补助3500元,市财政平均每户补助3500元,市民政局每户补助1000元,县(区)政府每户补助2000元。实施中将坚持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
[稿源:金昌日报]
[编辑:杨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