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兰铁四中教育乱收费
5月8日上午,省物价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兰州铁路第四中学向“片外”学生收取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教育成本费”。接到举报,省物价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到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属实。
2004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兰州铁路教育集团所属中小学校在改制过渡期内可以向系统外的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改制过渡结束后,只能按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007年7月底,兰州铁路第四中学改制过渡期已结束,所以再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是违法的。省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校将收取的“教育成本费”退还给学生。还将视退还情况对该校的违法行为做出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