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时限已过,
昨日——兰铁四中强行乱收费遭严查
省物价局:属严重违规 将一查到底
鑫报讯(记者 王占东)“去年就已无权再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的兰铁四中,为啥现在又向初二、初三年级的每名‘片外’学生催缴3000元的‘教育成本费’?”昨日,省物价局接到兰州市民对兰铁四中乱收教育成本费的投诉后,立即叫停该校教育乱收费,并给予全省通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该校收费彻查到底,对乱收费行为严惩不贷。
昨日8时40分,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兰州铁路第四中学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的问题,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对该校实施了检查。经检查发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校于5月7日发出通知、并于昨日向其初二、初三年级的每名“片外”学生催缴3000元“教育成本费”,严重超越其收费权利,属性质恶劣乱收费行为,省物价局当即给予叫停,并责令立即将乱收款项、款额如实退回学生或家长,在最短时间进行自我整改。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李培宁通报指出,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兰州铁路教育集团收取非本系统学生教育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387号)规定:兰州铁路教育集团所属中小学校在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改制过渡期内,可以向系统外的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改制过渡期结束后,收费按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执行,即只能收取:小杂费:58元;信息技术教育费:46元;冬季取暖费46元及课本和作业本费。
省上允许该校向“片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的时限,早已于2007年7月7日结束,但该校却于2008年5月8日再度向占全校总学生数1/3的“片外”生,强行催缴每人每年3000元的“教育成本费”,且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校已向大部分“片外”学生违规收取了“教育成本费”。省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校立即将收取的“教育成本费”退还给学生,该校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全部清退。
李培宁指出,兰铁四中教育乱收费行为,属严重违规乱收费行为,已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省物价局将对该校收费进行彻底清查,并就其此次乱收费退还情况,对该校违法行为作出进一步的处理。省物价局也同时向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发出提醒告戒,教育收费关乎民生,任何学校、任何个人都无权也不得超越政府赋予的收费权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否则,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稿源:鑫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