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路夜市五年开办权真要重新开拍了,这并不值得惊奇。但因永昌路夜市开办权而发生的拍卖“儿戏”,确实令兰州人拍案称奇!
在兰州,谁人不知永昌路夜市是个“肥”姑娘,就像手抓羊肉,肥美得很,油水大得很。她虽不是什么皇帝的“千斤”但也不至于沦落到嫁不出去的地步。然而,令人可笑纳闷的滑稽之事却偏偏发生在永昌路服装小百货夜市上。永昌路夜市似乎变成了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任当时竞得开办权的18号买主“出尔反尔”地折腾。据报道说,18号买主一会儿要“娶”,一会儿又要“休”,这让城关区城管执法局这个“丈母娘”以及兰州瑞德拍卖公司这个“红娘”左右为难,举棋不定。但要问的是,虽然18号买家最后感到“娶媳妇”的费用太高而放弃永昌路夜市的开办权,“其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谁来给受到负面影响的社会公共资源负“违约责任”呢?这笔债有多大?拍卖公司何时才能给执法局还清?何时才能给公众有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呢?
拍卖自然有流产的。但,我觉得对永昌路夜市起起伏伏的拍卖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和满意的。你听听,据城关区城管执法局一官员的“分析”:“18号买主之所以放弃永昌路开办权是因为拍卖时的不冷静因素造成的,为了得到开办权,当时一味地抬高价格。然而拍卖成交以后,通过对外地市场的考察,买家发现该市场不仅拍卖成交价偏高,而且启动资金也很大。为此决定放弃开办权。”这理应是“新郎”买家的声音,但却出自“丈人”之口,执法局这个“老丈人”还是挺会替人分析的。这真是个有意思的事。
大家都明白,公开竞拍是最透明最合理最公平又最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科学方式,岂能“出尔反尔”?在此,祝愿在明日的重拍中,永昌路夜市能找到个识货的好婆家。翟正文
[稿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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