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昌路夜市重拍的谣言,突然间又不是谣言了,真是匪夷所思。据报载,受城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曾于4月11日成功拍卖的永昌路服装小百货夜市五年开办权,因买家放弃竞拍所得开办资格,将于5月8日10时,在大桥饭店重新举槌《鑫报》5月6日A05版报道)
永昌路夜市拍卖,一次又一次戏剧性的变化,扑朔迷离。真真假假,让人不明不白。为了揭开真相,不妨让我们回头检索近期媒体有关这件事情的相关报道:
4月12日,省城各媒体在显著位置刊登消息:神秘买家510万元拍走永昌路夜市开办权;
4月26日,省城几家媒体突然刊出一则拍卖公告,内容为受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兰州瑞德拍卖公司将于5月4日上午10时,在兰州大桥饭店七楼会议室对兰州市永昌路夜市开办权进行公开拍卖;
4月29日,城关区城管执法局专门就永昌路夜市重新拍卖一事向省城各媒体发布新闻通报。该局一位副局长称经过调查,永昌路夜市二次拍卖,纯属谣言。所谓18号竞买人弃权的消息无从谈起。
从以上报道中,我们至少可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其一,永昌路夜市拍出510万元天价值不值?永昌路夜市以510万元高价拍卖后,当时许多人就质疑这会不会是一场炒作?笔者曾在一篇文章里谈到夜市并不是一件可供收藏的古董,也不是一块可供开发的热土,一旦拍买到手,不但要为入市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还要投入大量人力从事经常性的市场管理。而且进入夜市的又基本是惨淡经营的小本买卖,想从他们身上榨取过多的油水,不但过于残忍而且几乎没有可能。而据说当时的起拍价仅为70万元,不明就里的买家真以为它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竞相喊价,最终把它炒到很不理智的高位。作为拍卖方,此时本该善意地告诉他们,开办夜市并非一本万利,而且会有风险。肥皂泡总归是要破的,当买家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到手的开办权并不是馅饼,可能还是一个让他倾家荡产的陷阱。18号买家违约食言,我们可以指责他的商业道德,但同样也应该理解并体谅他最终放弃开办权的苦涩。
其二,既然最终确定永昌路夜市还是要重新拍卖,说明原来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事出有因,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谁在制造谣言。为什么不敢承认这个事实?即便想再做工作,留住18号买家,也应当向媒体如实通报,为什么还要撒所谓的善意谎言,让媒体为此背上黑锅?
其三,我们希望每一次拍卖都能善始善终,但也要允许失败。有人违约,也应当正面应对,无非是打一场官司罢了,有必要为了保全面子公开撒谎吗?兰州市民熟知的静宁路十字烂尾楼,几次拍卖,几次流拍,谁又向拍卖者追究过责任呢?本来就是一个不那么负责任的拍卖,还硬要把买家往火上烤。买家激流勇退,保全双方的面子,防止以后出现更大的纠纷,未必就是坏事,用得着花那么多心思遮掩吗?
其四,再次拍卖,问题可能会更复杂。由于前车之鉴,再拍会不会拍出510万元的天价?了解到开办夜市的难度,还有没有人敢凑这个热闹?而且据说按有关法律规定,永昌路夜市重新拍卖,如果最终成交价低于510万元,差额将由放弃开办权的买家支付。还没怎么的,买家先得支付一大笔差额补偿。这场官司肯定是要打的,我估计会是一场像大青山那样的旷日持久,没完没了的官司。
永昌路夜市究竟是一场成功的拍卖,还是一场失败的炒作?由于当事者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不负责任的轻率做法,后来又一错再错,结果不但直接损害政府执法部门的形象,而且因为让媒体跟着撒谎,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这个责任该不该追究?媒体蒙受的损失该由谁来补偿? 方言
[稿源:鑫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