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普通中专8月考录 9月底补录
酒泉日报讯 2008年,我市普通中专按全省规定时间于8月中旬统一录取。
市招生委员会根据省上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2倍,确定全市中专录取分数线,并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即:提前录取学校,志愿为一个志愿;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类学校,志愿为一个主报志愿,四个并列志愿;普通中专学校,志愿为一个主报志愿,四个并列志愿。
录取办法采用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各中专学校的生源报到情况安排补录,中专补录工作安排于9月底,要求补录的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被市招生办公室审定补录的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于中专录取前到志愿报考的学校报名,由市招生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考生相关材料审批录取。(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