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涉黑团伙案终审维持原判
西部商报 记者 张铜辉 通讯员 刘玉强 为您报道 备受关注的玉门黑帮“罗建平”案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了上诉。近日,酒泉市中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2007年10月26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震惊该地警方的“罗建平黑帮”案。此案的审理规模和影响程度在玉门都是空前的:共有3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近50名警察出警,6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9名律师出庭辩护,6天不间歇的审理,仅仅各种案卷就达112本,1万余页。旁听席挤满了群众。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罗建平、金鑫、程正东等37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 该案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了上诉。近日,酒泉市中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