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记者穿行在灵台县达溪河畔、什字山塬,走进下岗困难职工家中,来到农村低保困难家庭和农村敬老院,看到的是一张张笑脸,听到的是困难群众对灵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救助体系的交口称赞。
困难家庭农民拿上了“财政工资”
去年6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年过七旬的蒲窝乡宁子村孟建新老人的幸福家庭陷入困顿。他在新疆打工的儿子因车祸身亡,儿媳妇承受不起这一打击,跳楼自杀,把一个两岁的女儿留给了老人。孟建新老人欲哭无泪,正当他不知如何挑起抚养孙女重担的时候,县民政局及时给他送来了1万元的重点救助金。同时,把一个他和老伴、孙女3口人每月定期领取的农村低保救助金存折送到了老人手中。
和孟建新老人一样,灵台县有2.13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吃上了“财政饭”。县上从建立低保阳光运行机制着手,坚持与保障对象、邻居、村社组织的三个见面,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三级审批、实行每户“一表一证一册一袋”等工作机制。同时,把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和贫困户重大疾病救助相结合,各级政府筹资和社会捐助相结合,“事前救助”与“事后救助”相结合,得到了群众的称赞。
百里乡新集村是全县最偏远的山区村,村民王振喜去年脑溢血后偏瘫,年过七旬的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儿子在兰州上大学,全家的劳力就靠年过半百的妻子,一家人生活十分艰难。在了解到情况后,县乡政府部门及时为他家办理了农村低保。老王的妻子给记者拿出好几个存折,她说,虽然我们家遇到不幸,但是政府给我们发放了低保、退耕还林、种粮补助、医疗救助款和孩子上大学的5000元助学贷款。现在,县上财政给我家每年的钱有2500多元。
县民政局局长白金堂告诉记者,去年全县还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计生“两户”中的贫困户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储蓄金,救助农村困难患病群众348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94.1万元。甘肃日报记者 惠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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