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建立文物安全责任制
政府牵头确保文物安全
4月25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日前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第45号令公布了《甘肃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规定》共16条,明确了文物重大安全事故的范围;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安全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对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文物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抢救、抢险、上报、事故调查、新闻发布、事故处理等工作程序;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文物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权限和时限;规定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管护机构应当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于各类玩忽职守,造成文物安全重大事故的行为做出了界定并视情节轻重明确了相应的处罚类型。
又讯 4月25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国家博物馆文物修复专家于近日在酒泉市进一步确定了省文物局文物修复工程项目中的青铜器文物修复名目(20件),调查掌握青铜器文物修复需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工具及其工作量,之后将运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集中由国家博物馆专家修复。记者 张霖
[稿源:甘肃经济日报]
[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