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邻纠纷 男子酒后捅人一审被判三年
兰州晨报讯(记者刘志广郭玉红)邻居家盖起的5层小楼,影响了自家的采光,而且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也被一览无余,为此,心怀不满的永登县农民祈建业酒后持刀将60多岁的邻居薛老汉刺成了重伤。日前,祈建业被永登县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因为对判决持有异议,薛老汉的家人以量刑太轻为由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永登县城关镇北街村农民祈建业与邻居薛家,因盖房问题引发了许多矛盾。2007年9月8日傍晚7时许,喝过酒的祈建业持刀来到邻居家,朝薛老汉身上捅刺数刀后仓惶逃走。薛老汉被送往医院救治,花去了10余万元医药费,还落下了8级伤残。案发后,祈建业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并向薛老汉支付了4.6万余元赔偿款。4月9日,永登县法院审理认为,祈建业酒后无辜殴打他人造成重伤的后果,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能投案自首,并已赔付部分赔偿款,法院作出判处祈建业3年有期徒刑、赔付13.6万余元的一审判决。薛老汉家人对此不服,准备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