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将设刑事、民事、行政三个专门审判委员会
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刘志广记者陈霞)4月14日,兰州市法院工作会议在兰州中院召开。记者获悉,今年,兰州中院将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专门审判委员会。今后,凡是重大案件将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同时,兰州中院还将在今年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并对在执行案件中出现的违法执行或执行不公现象进行提级执行。
兰州中院院长闻长利在谈到今年的工作打算时透露,为了规范审判管理机制,将修订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院长、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的职责,并配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专门审判委员会。今后,凡是重大案件将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闻长利同时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合理配置执行权,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一次实现执行的公正。同时对在执行案件中出现的违法执行或执行不公现象进行提级执行。
另据记者了解,兰州市法院系统2007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万余件,审(执)结2.4万余件。其中,兰州中院受理5013件,审(执)结4939件。另外,去年兰州市法院系统有2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刑事、民事审判先进个人,有33个单位、11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蒋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