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10日上午,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洮县法院依法审理了1999年9月16日凌晨发生在原临洮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内手枪被盗一案,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海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现场
10日上午9时,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洮县人民法院对张海林盗窃枪支弹药罪、抢劫罪依法公开审理。在庭审现场,身穿黄色囚服的张海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法官对指控事实和张海林的核对之中,张海林说的最多的话是“没有啥意见”。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庭陈述阶段,张海林说事实清楚,自己认罪服法,请求法庭鉴于自己的认罪态度给予从轻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此案有报案材料、查获的赃物、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海林无视国法,盗窃警用“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10发,并持枪入户抢劫,其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抢劫罪。张海林系累犯,应对张海林数罪并罚。
案情回放
1999年9月16日凌晨,被告人张海林翻入原临洮县公安局某派出所院内,越窗进入所长办公室,用钳子将办公桌抽屉撬开,盗走抽屉里100余元现金、1把手枪、10发子弹及1把匕首。装进自己的口袋里翻墙而去。
手枪被盗窃后,临洮警方立即立案调查,但查无线索。2001年5月31日晚11时左右,张海林持枪翻入洮阳镇纸坊197号屋内盗窃时被70岁的女主人刘某发现,张海林持枪威逼老人把钱拿出来,老人吓得晕倒在地。其间,老人女儿赵某被吵醒,张海林朝赵某开了一枪后越墙逃走,赵某被击伤。劫案发生后,临洮县公安局提取了弹壳,弹壳经刑侦专家鉴定,系1999年9月16日临洮县某派出所被盗“六四”式手枪发射。
2007年8月20日,办案刑警得到张海林在兰州的准确讯息,经过三天四夜的守候,于2007年8月24日上午将张海林缉拿归案。(记者牛小亚通讯员马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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