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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清债 根除封堵校门现象

http://www.gscn.com.cn 2008-3-7 9:43:30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省政府出台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方案清理范围和目标已经明确

  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见习记者李政魁)由于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不足,背负了不少的债务,导致债主封堵校门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底数,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杜绝讨债造成的封门堵校现象。

  清理范围和目标确定

  据介绍,“普九”债务是指省政府按照国务院要求,在确定全面推进“普九”工作一直到以县为单位通过省级“普九”检查合格期间,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费用。2006年以后仍未实现“普九”的县,清理化解的“普九”债务以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为准。已经移交地方的国有农场、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本次化解范围。

  先清矛盾比较集中债务

  《意见》规定,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将执行以下原则:谁举债谁化解,由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凡2006年以后发生的新债务,均由举债人负责偿还,并严格执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先清理后化解,今年要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债务,把确因用于“普九”工作而形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基本清偿完毕,2009年再集中力量清偿其他“普九”债务。

  为达标举借新债要担责

  《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按照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有关要求,坚持程序、过程和结果三公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要区分轻重缓急,有限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工程业主的欠债。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取消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对为完成达标升级活动而违反规定举借新债的,由活动举办方负责清偿所欠债务,同时要追究学校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奖励资金及造成损失的行为,除追回奖励资金外,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尽快摸清各学校欠债底数

  就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其表示,由于经济发展慢和财政底子薄,我省部分地区存在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问题,但具体数字还没统计出来。此次将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组织各学校,尽快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制订清偿方案,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蒋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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