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记者张鹏翔)3月19日,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嘉峪关南路萨达姆牛肉面馆擅自向下水井倾倒垃圾一事做出处罚: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罚款500元,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令该牛肉面馆承担14639元的疏通费用,并要求牛肉面馆写出书面检查及保证书。
3月17日,兰州晨报以《这些牛肉面馆太没有公德》为题,报道了嘉峪关南路一些餐馆向下水井大肆倾倒一次性木筷一事。据了解,在清理嘉峪关南路下水井内木筷的过程中,市政部门共出动疏通车、吸污车、冲洗车3台机器及50名工人进行作业,历时三天,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就此,当日,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也对嘉峪关南路萨达姆牛肉面馆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一事做出处理意见,根据《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做出以下处理:一、由萨达姆牛肉面馆承担疏通下水的费用,共计14639.00元;二、由责任者———萨达姆牛肉面馆写出书面检查及保证书。当日,萨达姆牛肉面馆老板马某对以上处理表示接受,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乱倒垃圾致使下水道堵塞的事件。
市政工人用3天时间才将塞满4米深下水井的废木筷打捞完毕。记者裴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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