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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针线“留宿”心脏10年 患者要求索赔63万元

http://www.gscn.com.cn 2008-3-19 8:46:45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兰州晨报讯(记者郝冬白)3月18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马大哈”医院将“针”“线”留在患者体内形成的医疗纠纷索赔案,兰大一院(原兰医一院)在为甘肃康乐人朱友荣作心脏缺损修补术时,将手术针和线留在了患者心脏内,10年后被患者发现,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朱友荣一纸诉状将兰大一院起诉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医院赔偿10年间的有关损失63万余元。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该病例作出鉴定结论,法院将在近日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39岁的朱友荣是康乐县人。1997年7月9日,朱友荣在兰大一院做了室间隔缺损修补术,手术后他一直感觉身体不舒服,但没查出原因。从1997年10月27日开始到2007年3月21日10年间,朱友荣10多次拍X光片,都发现在心尖部有金属密度异物影像。2007年2月25日,朱友荣到甘肃省人民医院对胸部拍片检查,医院发现,他的左肺格上内带可见一针形异物影。2007年4月2日,他又在北京市心肺血管医疗研究中心检查发现,右室腔流入道瓣下腱索上可见“针形”强回声,一直拖到心尖,长度45.4mm。他咨询了有关专家,专家回答他说,可以初步确定是手术用的“针”“线”。2007年8月份,他和手术医院商量解决此事未果,遂将该医院起诉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10年间的有关损失63万余元。法院立案后,认为要查清该案件的事实,需要技术方面的支持,遂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朱友荣心脏部位是否有针和线”、“针、线是否为兰大一院10年前实施手术时遗留”、“朱友荣现有症状是否和针、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心脏部位存在针、线,是否构成伤残”等事项作出技术鉴定。

  2007年10月25日,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朱友荣进行法医临床检查认为,从送检的超声报告及胸部X光片、CT片反映,朱友荣心脏部位处可见异物影像,该异物具有金属性特征,该异物具有“针”“线”特征,“针”的特征与心脏手术用针具有相似性,并认定,根据现有材料,朱友荣心脏部位异物与1997年7月9日手术具有高度相关性。2007年12月4日,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认为,该异物的存在有继续加重右心负荷的可能,而该异物是否取出,还需要医患双方协调、配合,本次鉴定认为尚未达到医疗终结,暂不宜进行伤残等级评定。3月18日,朱友荣的亲属已将该鉴定结论送达法院,法院将在近日内开庭审理此案。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蒋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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