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昨日下午,兰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宝生、张津梁、哈全玉、陈琳、张建昌、王嵘、潘卫平、张宗奎、王韶珊、胡康生、张祖迁、朱宗礼担任。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全玉作的《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闻长利作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保刚作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哈全玉在报告中说,2007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兰州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及省、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了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记者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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