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万老人是和谐社会的财富
注重民生民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采访背景:
我省目前有270万老年人,全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老龄工作”,要求实现“老有所养”等“六有”任务和为老服务目标。为此,记者采访了省老龄办权益处处长李明远。
省老龄办权益处职能:
省老龄办权益处的职能是维护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完善和制定老年人优待政策,接待信访来访,指导老年人文化阵地建设,以及监管老年人爱心护理工程。
李明远简历:
省老龄办权益处处长。研究生学历,从事老龄和老年维权工作17年,撰写各类文稿20多篇,其中老年维权、银龄行动方面的论文曾获全国研讨优秀论文,编撰有《陇原老人赞》。
记者:李处长,目前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李明远:我省在进入老龄化省份前后,各级党政领导和涉老部门积极应对,特别注意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创造条件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多方投入、多种形式、多元服务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格局,老年人物质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记者:近年来,我省在老龄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明远:从去年10月起,全省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各类老年学校相继建立,老年文体活动日益活跃。老年信访来访逐年下降,问题越来越公益化,各地司法部门和援助中心协办开通了“12348”法律热线,依法办理了一些涉老侵权典型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积极筹资建起了民营老年公寓。全省有5家老年公寓和老年康复医院被确定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银龄行动”被评为全国试点先进单位。
记者:今后我省对老龄工作有哪些打算和举措?
李明远:今后我们将始终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设施,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管理方式,积极建设以服务老年人为主的福利服务机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点实现工作思路上的四个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传统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向以困难群体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在工作内容上,从过去主要保障贫困老人和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生存权、又注重维护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转变;在工作方式上,从过去靠行政推动工作为主,向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推动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过去单纯靠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合力推进转变,努力形成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老年群体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工作态势,推动老年事业,尤其是老年维权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记者 房惠玲
[稿源:甘肃经济日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