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察机关今年将防腐重心从“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开展个案预防,发出《检察建议书》;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实现打防并举;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全程实施“廉洁准入、廉政告知”制度。7月23日,记者获悉,针对职务犯罪高发区域,2007年,兰州市检察机关推出的新举措将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消除犯罪隐患,将防腐重心从“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
廉洁准入制度基建工程的防火墙
2007年,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100余项,总投资额达130个亿。兰州市检察院针对“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腐败怪圈,总结经验教训,与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制定《关于在城市建设工程中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运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此同时,兰州市检察院还与市建委、市城市投资公司、市交通局、市水利局联合制定《兰州市建设市场廉洁准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凡是属于兰州市内的国有资金投入建设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必须先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有无行贿记录,并根据查询结果,决定是否有准入资格。仅2007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就对19家单位进行了查询,从源头上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廉政告知制度基建蛀虫的“杀毒剂”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兰州市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创立了《廉政建设告知制度》。雁滩南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兰州市检察院对该工程进行预防调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有非法转包的现象和问题。对此,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及时召开了由投资方、建设方、监理方参加的专门会议,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向兰州市城投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兰州市城投公司根据建议书很快制定了《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规定》,有效堵塞了“犯罪漏洞”。
出具建议书预防腐败个案发生
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在侦查兰州商学院原基建处长尹国兵受贿案时发现,该院在基建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疏于管理,在机制、制度、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兰州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在反贪部门的配合下,与商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同志召开案件分析座谈会,对学校机制、体制及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书》,内容涉及到基建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等十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职务犯罪“高发行业”
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工商、税务、电力、银行等系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行业”,而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滞后是两个致命环节。全市检察机关首先建立了《兰州市检察机关与工商、税务机关案件移送规定》,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联系衔接,为实现打防并举找到了新途径。2007年初,市检预防处与兰州市地税系统共同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联系与配合提高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的意见》,成立了由市检分管检察长和地税局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王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