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4所中学移交兰州市政府
该系统内的另外9所小学也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西部商报记者 夏苗 11月15日为您报道 在热烈的掌声中,省建公司所属四所中学移交兰州市政府管理签字仪式昨日举行。据了解,今年省建总公司共有13所中小学移交地方,昨日首先移交的是4所中学,随后该系统内的9所小学将分别移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天水市政府管理。移交地方的企业学校将有两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企业学校将不得再收取建校成本费。
记者从签字仪式上了解到,省建总公司共有13所中小学列入移交计划,除昨天移交给兰州市政府的省建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共4所中学外,还有2所小学拟交七里河区政府管理,5所小学拟交西固区政府管理,2所学校拟交天水市政府管理。兰州市副市长张世珍与省建总公司董事长刘如厚出席了签字仪式。据了解,省建总公司首批4所中学移交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启动,首批移交地方管理的这4所中学共移交教职员工396名,其中在职教职工252名,退休教师141名,离休教师3名。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学及中小学离退休教师所需经费补助,2007年和2008年两年过渡期内,由企业与省财政共同负担,过渡期结束后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根据移交协议,企业所属中小学在职人员以及中小学离退休教师移交地方管理后,执行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规定。其中,人员工资和离退休教师离退休费低于当地同类人员标准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逐年增加,两年后到位,所需资金一并纳入补助基数;人员工资和离退休教师离退休费高于同类人员标准部分不予保留。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王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