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伴游”是近年来某些旅行社推出的一个新的服务项目。这个服务项目一直处于一种半暗半明的状态。暗的一半是,接受异性伴游服务者和提供异性伴游服务者都被旅行社作为密事,从来不向外面泄露半分。明的一半是,旅行社总要通过“适当途径”对外告知他们提供这样的服务,不然无法招揽生意。
“异性伴游”这项服务推出时间不算长,所以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不过,“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之时,一些城市的私人旅行社纷纷“预热”“异性伴游”服务项目,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深思。
笔者通过旅行社“内线”对“异性伴游”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有个大致的了解。所谓“异性伴游”,就是旅行社在社会上招聘一些“思想开放”的漂亮女士和“血气方刚”的潇洒男士,为某些游客提供“情侣式”伴游服务。在整个旅游期间,恰似夫妻,形影不离。当然,服务的价格是相当昂贵的。接受这种服务的一般来说只有两种人:一是有钱的商人,二是有权的官员。需要说明的是,有权的官员多半又是有钱的商人代为“买单”。
从我所了解到的“异性伴游”的内容和方式来看,这项服务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其一,男人背着老婆与别的女人或是女人背着老公与别的男人双双对对游山玩水,食宿与共,这是对家庭美德的严重背叛。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由此产生的家庭问题将会像火山一样爆发。
其二,“异性伴游”既然是这样一种内容和方式,那么,它和异性按摩等就完全是一路货色。对于异性按摩,已有权威人士指出,这种服务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它是卖淫嫖娼活动的一个变种。我们国家禁止卖淫嫖娼,当然就要禁止异性按摩。据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异性伴游”也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它也是卖淫嫖娼的一个变种,破坏社会公德,毒化社会风气。因此,应该对其亮起“红灯”。
其三,“异性伴游”包藏着腐败,问题最严重的一点是在这里。前面说了,接受这种服务的大体只是有钱的商人和有权的官员,而有权的官员多半又是有钱的商人代为“买单”。这就是说,“异性伴游”成了官商勾结的一个媒介。过去就出现过商人为官员送情人的情况,现在,某些商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代价向官员赠送“异性伴游”服务,真可谓是行贿方式的一大创新。官员接受了这种“馈赠”,和收受现金、实物别无二致,必为行贿者去办践踏党纪国法之事。从这一点来说,“异性伴游”是滋生腐败的新土壤。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异性伴游”是社会“毒瘤”。可是,有某些人却不这样看,而是认为这项服务有利有弊。有人论证“有利”时,拿出的唯一“论据”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在笔者看来,这个论据简直是“小儿科”,不值一驳。对于“异性伴游”,笔者没看到利,只看到了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