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 全部开庭
西部商报记者 阮磊 为您报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相关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要求各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时,重点审查上诉、抗诉理由以及法院认为需要查证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问题。在此基础上,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的特点,完善第二审程序和开庭审理方式,确保案件质量。
从2006年1月1日起,甘肃省高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时,将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第二审法院的“把关”作用,纠正错误判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