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重大政策。今天,省委、省政府在兰州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部署,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农村卫生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可以说,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全省的小康。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关心农民健康,切实保护农民健康,不断增强农民健康。
农村卫生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事业。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提出的农村卫生工作目标。要按照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上提出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本地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是近一个时期全省农村工作和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把会议精神和《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开创农村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