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 为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工作,促进舆情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激励和调动舆情信息网络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舆情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省委宣传部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发布试行。
《办法》对考核奖励的范围、内容、类别、条件、方式和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办法》规定,考核奖励的范围是全省舆情信息报送网络单位和人员;考核奖励内容主要是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网络单位、信息员报送舆情信息和舆情分析报告以及网络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舆情信息工作的奖励实行年度与平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年度奖励上设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优秀舆情信息员”和“好信息”三个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平时奖励根据上报信息的采用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舆情信息的年度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奖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委宣传部委托调研的重大舆情信息专项课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助一定的费用。(沈轩岩)